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8年度在编教职工货币分房补贴申请办理事宜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相关同志在规定期限及时办理。
一、 办理对象(限学校正式在编人员):
1、1999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尚未办理货币分房补贴人员;
2、职称/职务发生上调人员(不含已享受公积金住房补贴和引进人才费人员)。
二、申请材料
1、首次补贴:
1、宁波市市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请从学校后管中心网页上下载http://www.nbut.cn/)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享受过实物分房政策的提供:房改房审批表,公房租赁单,拆迁协议等。
4、农业户口:户口所在地国土部门出具无批地建房证明
5、三区外调入:原工作所在地单位及房改办出具是否享受过实物分房和住房补贴的相关证明,配偶三区外工作的也需要提供房改办证明。
6、离异的提供离婚协议
7、军转干部:2000年前转业部队证明,2000年后转业需提供部队住房资金领报证。
2、职务晋升:
1、宁波市市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同上)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前次职工住房补贴审批表
4、职务晋升文件(有试用期的必须试用期满)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受理时间:2018年3月3日08:00至2018年3月20日16:00止(节假日除外)
2、请申请人将全部材料(注明部门和联系方式)送至东校区后勤综合办公楼211室
3、后管中心咨询服务电话:87616077(於老师)
宁波工程学院勤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