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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指南  
 
关于2015年寒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的通知
2015-01-21 10:27   宿管

各学院:

寒假将至,请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寒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1、寒假集中住宿时间:128日—227

2、集中住宿楼栋:东校区6号楼、西校区4号楼和研究生10号楼

总值班联系电话:东校区6号楼87616876

西校区4号楼8708127580410号楼87081275810

3、钥匙领取:请各学院指定一名学生干部(最好留宿时间一直延迟到开学的学生)在126日当天1600前到本校区宿管中心办公室领取钥匙(每间3把钥匙),该学生主要负责钥匙的分发和回收工作。

4、集中住宿名单:根据各学院寒假留宿申请的名单进行具体寝室号分配,在126日当天与留宿钥匙一起发给学院。

5、值班教师签到:为保障寒假留宿学生安全,各学院需每天安排一名值班教师(节假日除外)走访寝室,了解住宿学生情况与需求(签到地点:东校区6号楼总值班室、西校区4号楼总值班室)。

6、学院联络员:学院指定一名教师作为总负责人,指定一名学生干部负责与宿管中心的日常事务联系协调工作,126日前将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给所在学生处和校区宿管中心。(学生处联系人:李文英669187, 宿管中心联系人:(东区)张晓晓569645、(西区)应霞军685568

7、集中搬迁要求:

除东校区6号楼、西校区4号楼和研究生10号楼外,其余楼栋将于12816:00关闭,227日开放。已申请留校并批准的学生集中在12807:3012:00搬迁至集中住宿楼栋,22710:0016:00搬回至原寝室;因涉及到楼内维修和封楼管理,搬迁时间不能提早或延迟。

8、集中住宿学生要求:

  1)用水用电:严禁使用违禁电器,楼内热泵(东区)和开水器正常开放;做到节约用水用电,如超额基础水电将收取部分水电费;

2)校园卡:学生进出公寓楼随身携带校园卡,刷卡进出寝室,不得私自借用、转让他人使用,如因此而造成一切损失由学生自行负责;

3)住宿寝室:留宿学生严格按照宿管分配的寝室留宿,严禁私自互串互换;

4)请假:如实际住宿时间有变动(与申请留宿时间不一致),需及时提早到值班室做好请假或延迟离校登记,便于学校及时掌握动态,否则将作为违纪处理;

5)提早离校:如离校时间在本校区开楼之前(227日),请将钥匙归还学院负责学生,严禁交至值班室,另自身携带物品于离开前搬回本寝室(或委托室友227日当天帮助搬离集中住宿楼),避免物品丢失;

   6)提早返校:先向学院备案,再到集中住宿楼登记;

  7)违规:对于在寝室里使用违规电器、留宿无资格留宿人员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即刻取消该学生假期留宿资格,且计入下学期该生的德育考评;

8)卫生:每日做好寝室卫生打扫工作至离校,将寝室垃圾投放至指定垃圾回收处,严禁寝室垃圾成堆,严禁公共走廊堆放垃圾。

 

 

 

学生处、后管中心

201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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